次猩红结社大张旗鼓的行动,与所罗门王的印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更何况,不论血蛛公的目的是什么,他敢派血族入侵晨霜岭——
已有取死之道!
经过途中的插曲,一小时后,叶芝一行人正式进入伦都这座大都会。
城门,巍峨的城墙上放置魔导炮,这种炼金、魔法、科技三者完美结合的产物,威力极为惊人。
卫兵毕恭毕敬的放行,目送三人的背影。
“队长,城里来了好多大人物啊,昨天是兰尼斯特,今天是伯朗第!”
“因为竞技大会要召开了,酒馆里的啤酒都涨价了。”
“噢对了,听说竞技大会的内容还包括朗诵诗节,诗神的祭祀可漂亮了!”
“闭上伱们的嘴!”
议论声落在叶芝的耳中,心头一动。
诗节?
哪有艺术神选不参加诗节的道理!
雾气弥漫的街道上,维多利亚式的建筑林立,尖顶大理石砖钟楼,雕花窗棂驿站,泰晤河从伦都穿行而过,美轮美奂的狮宫屹立在内城。
狮宫是国王的宫殿,叶芝听说,是由翡冷翠的建筑师精心设计,后花园里养着狮子,庭院还放着禁魔石雕像,没有持通行符石进入的超凡者连魔力都无法调用。
以叶芝的男爵身份,还没有资格入住伦都的王室行宫,本打算去法师公会蹭吃蹭喝,但加尔文表示,他的父亲已经打理好了一切。
“家父在伦都有一座闲置庄园,名叫‘银桦’,庄园里的仆佣、设施、马车一应俱全,且已预支了三年的管理薪酬。”
加尔文取出一卷羊皮纸,诚恳道:“这是庄园的契书,家父打算将这座庄园赠送给您,以作您救我一命的答谢。”
叶芝坦然收下。
送庄园送马车,虽说俗了点,但叶芝觉得可以多来点!
在加尔文的带领之下,叶芝来到银桦庄园。
明明是位于伦都城中心,银桦庄园却仿佛远离尘嚣,广阔的青草地上有一弯新月似的的天然湖泊,湖畔是高大的银桦树,丰茂的水草掩映间还有睡莲、野鸭、凉亭。
这座庄园,便是叶芝未来一阵子,在伦都长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