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排场和规模丝毫不亚于赵恒的封禅和祭祀汾阴。不同的地方就在于这个事无需远行,更不存在什么劳民伤财之说,而且这种活动也不是每年都搞,而是每隔数年才会有这么一次。
在宋代,朝廷的各位官员们对郊祀大礼可谓是热切期盼乃至于垂涎三尺,至于原因,那就是每次大典结束后他们都会官升一级并且获得丰厚的赏赐。这一点我们在之前也有说到过,而这一次是赵祯继位后第一次主持郊祀大礼,所以他对好多规矩都不太明白,其中一点就是他不明白吏部官员呈上的一道奏表里的一句话:凡有私罪者皆未得改官。
赵祯这个少年天子于是就问身边的这帮大臣:“吏部的奏表里说,凡事有私罪的官员这一次郊祀大礼结束后都不能加官,这个私罪是指的什么?”
众大臣面面相觑,谁都不好回答,见平时个个能说会道的衮衮诸公都缩了头,王钦若身为首辅宰相自然必须得站出来说话,总不能把皇上的问话当成耳边风吧?
王钦若回道:“陛下,这个私罪其实泛指很广,但这个事情呢其实也是可大可小。比如说上朝的时候迟到,或者是在朝会上不小心把手中的笏板给掉在了地上,抑或是有些人年纪大了在参拜行礼的时候跪不利索,总之就是一些跟贪赃枉法之类的罪责没有什么关联的小事。这种事虽然都看似不大,但却有失为臣者的礼数,所以这就叫做私罪。”
赵祯在恍然大悟的同时也觉得这种所谓的私罪有些小题大做了,在他看来因为私罪就不能升官实在是过于苛刻。他当即发话:“有关部门再遇到这事的时候务必详查,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儿就把这人一生的前途给毁了。”
说完,他扭头看着自己的老妈刘娥。看着儿子大发慈悲,刘娥也不能抹杀了他的纯良,于是这个规矩就这么立了起来。
赵祯这句话看似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这其实意义深远。王钦若对私罪的解释其实很笼统,也是在避重就轻。拿之前的例子来说,大臣们在朝议的时候凡是有当众喧哗者或是在皇帝面前与同僚恶语相向者也算是犯了私罪,罪责之重足以罢官,比如李迪和丁谓就因为在赵恒面前唾沫横飞而双双罢相。再往前,当年的张齐贤也是在朝会上因为醉酒而导致其在下跪参拜时当场扑倒在地而被罢免了宰相之职,而雷德骧则是因为听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