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实际上这个时候孙中山都起义了,你马上立宪来得及来不及还两说呢,你还敢来一个预备立宪,还得过这么多年才能立宪,所以这个事缓不济急了。
1908年,清廷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宪法一共23条,头14条君上大权,后9条臣民的义务。大纲有宪政编查馆参照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制定,删除了日本宪法中限制君权的有关条款,充分体现了“大权统于朝廷”的立法旨意。皇帝有权颁布法律,发交议案,召集及解散议会,设官制禄,黜陟百司,编订军制,统率陆海军,宣战媾和及订立条约,宣告戒严,爵赏恩赦,总揽司法权及在紧急情况下发布代法律之诏令。并且“用人之权”,“国交之事”,“一切军事”,不付议院议决,皇帝接可独专。另外,又以附则形式规定,臣民有纳税、当兵、遵守法律的义务。在法律范围内,享有言论、着作、出版、集会、结社、担任公职等权利和自由。《钦定宪法大纲》确认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改革方向,但由于君权强大,议院立法权和监督权非常有限,臣民的自由权利微不足道并缺乏有效保障。宪法第一条就是“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第二条是“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将君权神授的东西写入宪法,连推翻都不能。立宪派一直盼着朝廷立宪,结果还是君权至上,因此他们对朝廷特别失望。
1908年光绪帝和慈禧太后相继归天,现在最新研究说是被砒霜给毒死的,光绪之死是清宫四大疑案。这个问题那脚趾头都能想明白,皇上归天的时候38岁,太后73岁,哪那么好啊,两人的死差了不到24个小时。据说光绪自知不免,临终前他就见慈禧一面,说我死了以后再立皇帝的话一定要立长君,挑近支王公里面岁数大的即位。结果他一死,太后下旨让两岁半的溥仪继承大统,由光绪的皇后垂帘听政。溥仪的父亲醇亲王载沣为摄政王。一个30多岁的妇道人家抱着一个两岁半的幼童治理堂堂四亿五千万的赤县神州。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光绪帝的皇后成为继慈禧之后的又一位皇太后,按照慈禧遗命,监国摄政王必须在太后前称臣,遇到大事必须向她请示。但隆裕太后并不满意,同摄政王之间矛盾重重。
1911年朝廷裁撤军机处,设立责任内阁。同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