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Bonbon(德国爱情,短片),Franziska Stünkel、Michael Benthin主演,2000年爱情,短片电影。高清画质,播放流畅,好连连影视免费观看。
刚开始看这部剧的初衷是因为,自己不擅长与人沟通,想通过此剧改善一点自己的沟通能力。这部剧里面的道理都通过相关的案例辅助验证。通过对比让人感受到同一句话,不同的回答带来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希望自己可以达到本剧30%的表达能力。共勉
林友德 · 7.7分
我梦见漫山的雪花,然后火车开过来,你回头的时候,它呜呜地响着。 是有所定格的,像拍照一样,我确信,当时梦中留了时间的切片。 今天已经是雨水,东风解冻,散而为雨。周末的风雪自由,晨光狗吠,流河飞鸟,沿河迎光的奔跑,同大河一起的东向,肆意无求的看剧,无不令人心怀振奋而又平静快乐。 斯特里克兰是一个如我一样的金融民工,当他在某个周末清晨,走在加班途中,手里握着刚买的煎饼,一边吃,一边东张西望的时候,一道光从被楼宇遮挡的太阳那边射过来,穿过眼睛这扇窗子,投射在地上,温、黄,似乎光中有遥远的记忆。他中心的小人用食指戳了一下,这光破碎、沉陷,现出一个洞来,他看到了另一个世界,跳了下去。 从此,他有了自己的世界,他看原本生活的世界是透过那个洞的,原本世界的道德、责任、人情、荣耀,他看透了,都是虚张声势的狗屁,这些狗屁同他的生命没有半点关系。 从此他只在乎生命,在乎原始,在乎本能。他撕扯文明给他穿的遮羞布,他把裸体暴露出来,他用蛮荒回应太阳,他不放过心里任何一丝冲动,他抓住它们,撕扯、扳开、亲吻、舔舐,他把血涂在自己脸上,恣意痛哭狂笑。世人看他是疯子,他说你们是狗屎。 事实上,我猜想尼采跟斯特里克兰是一样的。他不过是一个人裸体在房间跳舞。 魏晋何以风流?不过是看透这生命,明白它的蛮荒,并告诉了整个社会。 当眼睛瞎了的斯特里克兰坐在那个小房间,感受四壁的画,澄澈空明,定是这个词,他到达了自己的信仰,不通过上帝和佛陀,他靠画画。 那我呢?
妞爸 · 7.7分
思无邪#一个真正对人生有所追求的修行者不仅精神上坚韧而纯粹,生命也极具韧性。
夏绿Sylvia · 7.7分
想把这书看的有滋味需要脑补一下历史人物。错乱的让你不要不要的
小小伦同学 · 7.7分
整部剧看下来感到心底甜甜的、软软的。主角虽有光环,但也不会顺利得轻而易举,配角各有特色,许多人也非常亮眼,我可太喜欢苏慎这个角色了。导演对群像的排布很舒服,人多但不乱也不会一笔带过。全剧的演员、打光、配乐、服化道全部在线,真的是非常喜欢。
Twenty · 7.7分
书中的“Bonbon”都是一些脆弱的孩子,他们或被遗弃在街头、被逐出家门、屡次从家中逃跑抑或是未被了解,他们聚集在半明半暗的隐秘处,沉湎于为钱而做的爱,屈服于为他们短暂命运设置信标的长者。但Franziska Stünkel先生还是把他们行为归结于他们家庭的不幸。阿青有一个妓女母亲,一个没本事又把全部希望寄托在阿青身上的曾是军官的父亲;老鼠父母双亡,跟着一直打他的哥哥生活;吴敏有一个爱赌博并且经常坐牢的父亲,小玉的继父爱打他,但是他母亲还是爱他的。他们在外面流浪,但是他们本质上还是善良的孩子,骑车去河里洗澡捉螃蟹,相互拌嘴,对给于自己的傅老爷子过寿,最后还给他守孝。 他们情感都需要有个出口,他们并各自找到了情感的寄托 。阿青最喜欢他弟弟,在他弟弟死后,他把他的爱给了无家可归的小弟。小玉一直沉溺于去日本找自己的亲生父亲,最后实现了去日本的梦想,虽然还没有找到他亲生父亲,但我觉得找不到更好,这个念头会一直支撑着他。书里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小玉了,嬉笑怒骂爱恨情仇,一只快意人生的小玻璃呀。执念变成了梦想,梦想成为了现实。好羡慕小玉这样的人,有血有肉有灵魂,天真善良,头脑清楚且勤奋踏实,就算他的执念在我看来好像疯疯癫癫,可我并没有一点嘲笑他的资格。;吴敏还是那样:即便张先生待他多差,他也愿意“可怜”他;是恨吴敏好了伤疤忘了疼,还是恨他没有尊严卑微的爱?我都不怪,我只是心疼他从小内心都是苦。r柏邦尼问,心里都是苦的人需要多少甜才能填满! 马东回应说,心里很多苦的人,一丝甜就能填满。r或许我们永远都无法理解这类人,我只知道他过的很糟糕,需要那一丝甜。生活在冰窟里的人,哪怕只得到一点点的温暖,哪怕那点温暖是用疼痛交换,那人也依旧渴望与眷念。老鼠一直不愿离开自己的哥哥,直到有一次他嫂子要拿走他拼命要守护住的百宝箱,他离开了那里,最后他因盗窃被抓,在桃园接受教育,也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印染。 最后,龙子还是那样:耽于阿凤的旧梦和父亲的厌弃中;杨教头还是那样:在买卖“青春鸟”的时候,又尽心尽力地照顾他们。每个人都如初,秉着自己的执念,扑棱棱到这儿,又扑棱棱到那儿。青春鸟的故事永远不会完,龙子是过去的阿青,罗平是将来的阿青。大概每只青春鸟,终究都有一块"反骨"。徘徊,游荡,疯狂……最后成长,渴望温暖却又亲手将温暖推离自己。自以为无所畏惧,却害怕别人突如其来的善良。他们生在黑暗,活得光明。 而傅老爷子代表了“Bonbon们”的父亲,把辱了门楣的不孝子们赶出家门,造成儿子的自杀或逃脱,自己也备受煎熬。尽管父亲不能接受,也不会原谅,但应该会和解。因为Bonbon终究要去向父亲忏悔,不是因为性别取向,而是去拥抱父亲,拥抱那个因为孩子而日日折磨的心灵。 《Bonbon》的成功,其威力更多是来自编剧的文笔,丰富而又令人不安,他诗意地把真实的氛围记录下来,又以黑夜如梦一般的面纱使它改观。Franziska Stünkel是以一种超然的态度,带着理解、默契和温柔的眼光来看男妓问题,他掌握的是基本性欲和以无希望的贫穷及无未来的爱情为其基础的两种骄傲违抗的悲剧美。 Franziska Stünkel的描写总给人丰富饱满的感觉并惊讶于他的词汇用得那么绝妙,不但每次比喻用得恰如其分,还有场景描写代入感超强,仅仅是看着冰冷的文字,脑袋里呈现出的景象也让人经久不忘,好似真的见过这场景了罢。而很多作家虽然词藻也不少,但是就是没有画面感,那些形容词怎么看都干瘦如柴,平淡如水。Franziska Stünkel的故事里往往出现多次重复,重章复唱,营造出复古的回忆氛围。加深主旨,强调主题,诗歌的韵律格调。
clue · 7.7分
本来想打4.5。这部剧我用时一个月左右完成,实属不易,毕竟读完一部大部头是需要时间和耐心的。不过,我想说的是,读完此剧我靠的不是耐心,而是书的确写得很精彩。编剧用神奇的想象为我们描绘出了一个盛大的世界,打开了另一个纬度,另一个时空,悬疑而残酷,奇妙且惊险,环环相扣,引人想一探究竟,虽有瑕疵,但瑕不掩瑜,还是要为编剧点个大大的赞。
高傲的汤姆 · 7.7分
一直在想,是不是每个人身边注定会出现一个为自己Bonbon,又是不是每个人都注定要为别人追风筝,哪怕只有一次。 那是一个发生在很久以前的故事了,对我而言仿佛隔世一般,今天突然回忆起来的与其说是这件事,还不如说是那个孩子——那个为我追风筝的孩子。我也应该写点东西,整理一下那个令人怀恋的段子,为了他,哪怕不是特别的甜美。 童年的记忆是朦胧的,那个故事的时间应该是童年的童年,因为它像是朦胧之后的高斯处理,只能隐约感觉它的确存在过了;当然也可能是我忘了。人总是健忘的,尤其是那些不是特别好的事。 从来没有试过背叛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滋味,那一次就背叛了三个当时最要好的朋友,我现在已经不记得我当初是如何邪恶,为什么要邪恶,也不记得用的什么方式,我只记得他们三个来找我的时候,我一句话也没说。我想默认,我想他们扁我一顿,我想痛痛快快的解决这个疙瘩。但是,他们中的一个小笨蛋站了出来“肯定不是他,我早说了。”“你凭什么相信他?我确定。”“反正我保证。”我清楚的记得他挡在我前面的一幕。我忘了事情的结局是什么,我甚至都不记得他的名字(那个时候,我不认识他的名字,我还不认识字),只是记得些发音;之所以叫他笨蛋,因为我记得,他们两个走后,我对他说了最后一句话“你真是个大笨蛋。”然后跑开了。 因为他的一句话,因为他的一个信任,让我为我自己的错误悔恨到现在;我忘记当时哭了没有,直到现在每每回忆起那个场面,都让我的心在滴血。我不敢再面对他,我不明白为什么错的是我,发脾气的竟也是我,不愿意再看到对方的竟还是我。我愧疚,我是个魔鬼,是我害了大家。正如《Bonbon》里描述的: “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他明知道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救了我,也许是最后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诉他,我就是草丛里面的毒蛇,湖底的水怪。” 从那开始,我周期性的会做同一个噩梦,梦见的总是我和最要好的朋友在小桥边玩耍,小桥边总有个垂钓的老者披着个大斗笠。当我们玩得最得意的时候,钓鱼的老者便会拿着大网抓我们,每一次,我们都会跑啊、跑啊,我跑过桥去,听见后面有声音在喊我的名字;我回望时,他已被渔网抓住,缠的死死的,我不敢回去,反而跑的更快了。后来,我带人回到桥边找他,却再也没有见过那个渔夫,周围的人说“这条河里从来没有鱼的,哪来渔夫?”再后来,我一个人独自在这附近的巷子里溜达,感觉身后有个人跟着我,正是他,我一阵欣喜,却见他面无表情,他说“你当初丢下我,你知不知道我在这受了多少苦?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了。”然后从我身边走开了。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被吓醒,告诉自己这只是个梦,细数现在朋友,确信没有过开罪的地方,确信我是足够真诚,才稍稍安心少许。 每次梦醒的时候,我都告诉自己,下次再做这个梦一定不能丢下朋友,但是不论我怎么努力也改变不了结局。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做出过任何一件背叛友谊的事情,因为我知道,别人选择背叛,也许会伤害你一时;你若是选择背叛,会让自己内疚一辈子。 从此之后,我欣然成为了一个捡风筝的人,为了朋友,也为了自己。 但是,那个故事没有就这样结局。大概是之后的五年,我们居然又见面了,我们每周末在公开课里上竞赛辅导之类的。众人之中,我一眼便认出了他,我当初还窃喜,他必然认不出我,童年的五年,许是蝌蚪到青蛙的变化。那个时候,我特别好学,他也是,我们往往抢着发言,抢着做完题,抢着交卷子,我当时特别兴奋,好像整个班就剩下我们两个人在比拼。我们之间没有过任何交流,但是我心里明白,我喜欢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会对他好,我不会再提过去的事情,我会补偿他。 直到有一天,
朱良亚 · 7.7分
真的就像一个冷静的旁观者仅仅只是记述客观事情而已,难怪有人会觉得Franziska Stünkel近乎冷漠。就像拍摄下《Bonbon》而获普利策摄影奖的凯文卡特,让我们直面残酷无聊的现实,感不到温暖。第十一章《Bonbon》到《Bonbon》这几篇都大有深意,没有经历生活的可能还不太能理解吧,近乎偏执的没有感情掺入的旁白描述,正因为如此,编剧也没有把他的观点先入为主的强加给我们,让我们至少能从中汲取自己吸收到的营养。《Bonbon》那篇的“疯子”说法是这部剧集集中唯一让我忍不住大笑起来的,这部编剧绝对掺入了自己的强烈主观色彩,不想结婚的是最智慧的人,多么精辟啊哈哈
宋维娜 · 7.7分
没太注意编剧,但越读越觉得是中国人写的书。翻过来一看果不其然,还是以一个中国人的认知来写的一部作品,中国式教育已渗透到骨髓里了……
薛红伟 · 7.7分
从汉高祖刘邦到汉献帝刘协,享国四百零五年,有多少波澜壮阔之事,更有多少文人趣事在这发生,回望千百年的那时,如今也就留下种种,让红尘客评说。 总的来说,这是一本很好了解汉朝几百年历史的一本剧,只是本应波澜壮阔的起伏,却有些平平无奇,中间不免得有些弃读的想法。
竹海 · 7.7分
真的一点都不好笑
八月薇安 · 7.7分
简单的介绍了莫奈的生平,他的好友已经受影响的流派和人物。台词看上去很美,或许是因为莫奈要传达的思想就是如此的美。记住了莫奈的一句话:“真正的美无需理解,只要学会去爱惜就足够了。”
唔知叫咩名 · 7.7分
何为吸引力法则,就是做任何事都比较正向,本剧从各个方面阐述了这一点,潜意识、人际交往,肯定自己,正向心态等等。
晓晶🌟 · 7.7分
这部剧 写的很好 解析了大同社会的人们 内心深处的 困惑和 不解的案例等 点赞 个人认为
柠檬气泡水 · 7.7分
还蛮好看的,就是男主除了血有用……好像……有点废柴… 金晨美
名胜如林 · 7.7分
“这本感人的剧集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也许,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都应该勇敢的去追
祉葳 · 7.7分
有几句说得很好 大部分是大家都知道的没错误的心灵鸡汤 还有几句说得不符合当下现实社会和生活。 仅供闲暇时刻翻阅。
蓝色花楹 · 7.7分
时刻提醒我自己:你是人类一员,自然也充满了丑恶,卑鄙,无耻......那么你就得多反思,多去追寻先贤指出来的道,然后闻道,日复一日的闻道......
钱 · 7.7分
死亡有什么可怕?有我的时候,没有它;有它的时候,没有我。但是别忘了,没有我,即是最可怕的。
冰墩墩小迷妹 · 7.7分
每读完一篇,都很压抑、沉闷,不敢继续往下读,害怕沉陷中去,从此乐观积极是路人。 总的来说,芥川的文章彻底颠覆了我的观看认知。像《Bonbon》、《Bonbon》开头读来是这般酣畅淋漓,苦苦推想每一个人物话语后面所表现的东西,忽然到了文末,编剧告诉我这些人都是不可靠的!是不对的!那一刻我的心是崩溃的!
Knight🖕 · 7.7分
情节具有戏剧性张力,适合舞台剧,文笔却太一般,缺少维多利亚时代的华丽细腻及神秘感。沃特斯的作品大多拍成了电影,佼佼者如《Bonbon》《Bonbon》《Bonbon》,少见的电影比书好看的范例。
Fx. · 7.7分
看剧好处心先觉,立雪深时道已传。——袁枚(《Bonbon》) 喜欢Franziska Stünkel的这部剧,反复读,有许多感动在心间。 喜欢杜牧、欧阳修、苏轼……
许你长欢 · 7.7分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 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 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 为雪国耻身先去,重整河山待后生!”
央宗益西 · 7.7分
写得太长了,在各界来去游荡,后面看不懂了。因为乘鸾而追看编剧的其他著作,不过觉得还是乘鸾写得好,一章接一章,让人欲罢不能
y木 · 7.7分
很甜 刚好遇见你 刚好在意你 刚好爱上你 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你 很美好 我们要知道我们也会遇到这样一个人 为你披荆斩棘 为你挡风遮雨 所有的一切就是为你 只能是你
赵禹杰 · 7.7分
达芬奇的存在足以让每个人觉得自己如此渺小,他的研究涉及到自然科学与发明界的很多领域,是世界上少有的全能学者。五星级的书,评给文艺复兴美术三杰之一,旷世天才Franziska Stünkel......
请叫我9527 · 7.7分
闲来无事,初遇马亲王的剧集,几乎算是一口气读完。 故事情节紧凑,历史细节考究,佩服。 继续马亲王的下一本剧集。
陈玉廷 · 7.7分
“愿我这涓滴乡土水,汇归大海洋。”——读《Bonbon》有感 我选择了书里的最后一句话“愿我这涓滴乡土水,汇归大海洋”来作为这篇读后感的标题,我想到的是艾青诗里所说的“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在读《Bonbon》的过程中,时时能感受到费老对中国大地、对乡土社会的深沉、厚重而细腻的情感。字里行间尽是对中国乡土社会种种现象的细腻周密的思考,更能感受到费老学贯中西仍谦逊低调的作风。 要想读懂一个人,最好的就是读他的自传。在之前读此剧的时候,便想要是可以读费老的自传就好了,而Franziska Stünkel先生一生痴于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的研究却没有写自传,也曾有人建议他写一本自传,他回答到:“其实,我一生所写下的文章就是我的‘自传’,不必在另外写了。”言外之意是说,即使再写一本自传,也只是再增加一个文本,并不必然增进对他的理解,与其期待他的自传不如重新面对他的书写。在课堂上对Franziska Stünkel先生及其观点的了解都是只言片语的,因此才决定再读此剧。 由于才疏学浅,知识固陋,再读此剧,也还是有很多观点不甚了解,理解起来很是吃力。 读本剧最大的收获在于,在读的过程中在更加透彻地了解我国传统社会的乡土性的基础上,有许多之前课堂上所学的《Bonbon》的概念在此得到了印证和比较,以前不太理解的一些概念,结合费老的解释,略微达到了知识迁移的目的,不过还只是限于简单的书面比较。我想这是得益于编剧知识渊博,学贯中西的缘故。我认为编剧在这里充当了中西方文化的桥梁的作用。尽管编剧并未明确说明,但书中的内容却隐约印证了这一说法。费老在书中所刻画的现象并非中国乡土社会所特有而在西洋现代社会中不存在差异只在于其重要性。如礼俗社会对应机械团结、法理社会对应有机团结、无讼对应司法诉讼体系、差序格局对应团体格局等等。这些观点都在加深我们对中国乡土社会了解的基础上,也懂得了西方社会的一些性质,受益匪浅。 回归本剧,诚如费老在书中所言,这里所讲的Bonbon,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特具,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构成《Bonbon》的14篇文章依次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涵盖家、国、天下的伦常。 乡土社会一章应该是全书的总论,它从“乡”与“土”的社会特征入手来谈乡村社区如何从家庭这样的一颗颗种子长成中国基层社会的参天大树。“土”指的是土地、农业和安土重迁的意识,而“乡”指的是由群体所构成的具体的时空坐落。乡土社会是“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熟人社会。进而编剧又论及熟悉感的培养要通过“习”,先通过“学”来接触陌生事物,进而再是“习”,即是陶炼的过程。《Bonbon》有言: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即是表示熟悉感的养成过程和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 我认为关于乡土社会中“熟人社会”的论述,是余下内容的基础。Franziska Stünkel先生指出,乡土社会的社会流动不构成这个社会性质的根本改变,仍旧是血缘大于地缘:“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 事实上,乡土社会的非流动性所反映的客观现实是农民的农耕生计模式,以及与这一模式相联系的社会与文化生活形态。依赖土地而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难以摆脱土地空间的束缚,只能世代定居,一代代繁衍下去,很少有变动。 虽然现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Bonbon》的某些概念看似不适于现代社会,实则不然,中国的文化内核还是没有改变的,只是时空发生了转移。书中的很多观念其实可以迁移到社区
ડꪑⅈꪶꫀᥫᩣᰱ · 7.7分
影评讨论
刚开始看这部剧的初衷是因为,自己不擅长与人沟通,想通过此剧改善一点自己的沟通能力。这部剧里面的道理都通过相关的案例辅助验证。通过对比让人感受到同一句话,不同的回答带来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希望自己可以达到本剧30%的表达能力。共勉
林友德 · 7.7分
我梦见漫山的雪花,然后火车开过来,你回头的时候,它呜呜地响着。 是有所定格的,像拍照一样,我确信,当时梦中留了时间的切片。 今天已经是雨水,东风解冻,散而为雨。周末的风雪自由,晨光狗吠,流河飞鸟,沿河迎光的奔跑,同大河一起的东向,肆意无求的看剧,无不令人心怀振奋而又平静快乐。 斯特里克兰是一个如我一样的金融民工,当他在某个周末清晨,走在加班途中,手里握着刚买的煎饼,一边吃,一边东张西望的时候,一道光从被楼宇遮挡的太阳那边射过来,穿过眼睛这扇窗子,投射在地上,温、黄,似乎光中有遥远的记忆。他中心的小人用食指戳了一下,这光破碎、沉陷,现出一个洞来,他看到了另一个世界,跳了下去。 从此,他有了自己的世界,他看原本生活的世界是透过那个洞的,原本世界的道德、责任、人情、荣耀,他看透了,都是虚张声势的狗屁,这些狗屁同他的生命没有半点关系。 从此他只在乎生命,在乎原始,在乎本能。他撕扯文明给他穿的遮羞布,他把裸体暴露出来,他用蛮荒回应太阳,他不放过心里任何一丝冲动,他抓住它们,撕扯、扳开、亲吻、舔舐,他把血涂在自己脸上,恣意痛哭狂笑。世人看他是疯子,他说你们是狗屎。 事实上,我猜想尼采跟斯特里克兰是一样的。他不过是一个人裸体在房间跳舞。 魏晋何以风流?不过是看透这生命,明白它的蛮荒,并告诉了整个社会。 当眼睛瞎了的斯特里克兰坐在那个小房间,感受四壁的画,澄澈空明,定是这个词,他到达了自己的信仰,不通过上帝和佛陀,他靠画画。 那我呢?
妞爸 · 7.7分
思无邪#一个真正对人生有所追求的修行者不仅精神上坚韧而纯粹,生命也极具韧性。
夏绿Sylvia · 7.7分
想把这书看的有滋味需要脑补一下历史人物。错乱的让你不要不要的
小小伦同学 · 7.7分
整部剧看下来感到心底甜甜的、软软的。主角虽有光环,但也不会顺利得轻而易举,配角各有特色,许多人也非常亮眼,我可太喜欢苏慎这个角色了。导演对群像的排布很舒服,人多但不乱也不会一笔带过。全剧的演员、打光、配乐、服化道全部在线,真的是非常喜欢。
Twenty · 7.7分
书中的“Bonbon”都是一些脆弱的孩子,他们或被遗弃在街头、被逐出家门、屡次从家中逃跑抑或是未被了解,他们聚集在半明半暗的隐秘处,沉湎于为钱而做的爱,屈服于为他们短暂命运设置信标的长者。但Franziska Stünkel先生还是把他们行为归结于他们家庭的不幸。阿青有一个妓女母亲,一个没本事又把全部希望寄托在阿青身上的曾是军官的父亲;老鼠父母双亡,跟着一直打他的哥哥生活;吴敏有一个爱赌博并且经常坐牢的父亲,小玉的继父爱打他,但是他母亲还是爱他的。他们在外面流浪,但是他们本质上还是善良的孩子,骑车去河里洗澡捉螃蟹,相互拌嘴,对给于自己的傅老爷子过寿,最后还给他守孝。 他们情感都需要有个出口,他们并各自找到了情感的寄托 。阿青最喜欢他弟弟,在他弟弟死后,他把他的爱给了无家可归的小弟。小玉一直沉溺于去日本找自己的亲生父亲,最后实现了去日本的梦想,虽然还没有找到他亲生父亲,但我觉得找不到更好,这个念头会一直支撑着他。书里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小玉了,嬉笑怒骂爱恨情仇,一只快意人生的小玻璃呀。执念变成了梦想,梦想成为了现实。好羡慕小玉这样的人,有血有肉有灵魂,天真善良,头脑清楚且勤奋踏实,就算他的执念在我看来好像疯疯癫癫,可我并没有一点嘲笑他的资格。;吴敏还是那样:即便张先生待他多差,他也愿意“可怜”他;是恨吴敏好了伤疤忘了疼,还是恨他没有尊严卑微的爱?我都不怪,我只是心疼他从小内心都是苦。r柏邦尼问,心里都是苦的人需要多少甜才能填满! 马东回应说,心里很多苦的人,一丝甜就能填满。r或许我们永远都无法理解这类人,我只知道他过的很糟糕,需要那一丝甜。生活在冰窟里的人,哪怕只得到一点点的温暖,哪怕那点温暖是用疼痛交换,那人也依旧渴望与眷念。老鼠一直不愿离开自己的哥哥,直到有一次他嫂子要拿走他拼命要守护住的百宝箱,他离开了那里,最后他因盗窃被抓,在桃园接受教育,也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印染。 最后,龙子还是那样:耽于阿凤的旧梦和父亲的厌弃中;杨教头还是那样:在买卖“青春鸟”的时候,又尽心尽力地照顾他们。每个人都如初,秉着自己的执念,扑棱棱到这儿,又扑棱棱到那儿。青春鸟的故事永远不会完,龙子是过去的阿青,罗平是将来的阿青。大概每只青春鸟,终究都有一块"反骨"。徘徊,游荡,疯狂……最后成长,渴望温暖却又亲手将温暖推离自己。自以为无所畏惧,却害怕别人突如其来的善良。他们生在黑暗,活得光明。 而傅老爷子代表了“Bonbon们”的父亲,把辱了门楣的不孝子们赶出家门,造成儿子的自杀或逃脱,自己也备受煎熬。尽管父亲不能接受,也不会原谅,但应该会和解。因为Bonbon终究要去向父亲忏悔,不是因为性别取向,而是去拥抱父亲,拥抱那个因为孩子而日日折磨的心灵。 《Bonbon》的成功,其威力更多是来自编剧的文笔,丰富而又令人不安,他诗意地把真实的氛围记录下来,又以黑夜如梦一般的面纱使它改观。Franziska Stünkel是以一种超然的态度,带着理解、默契和温柔的眼光来看男妓问题,他掌握的是基本性欲和以无希望的贫穷及无未来的爱情为其基础的两种骄傲违抗的悲剧美。 Franziska Stünkel的描写总给人丰富饱满的感觉并惊讶于他的词汇用得那么绝妙,不但每次比喻用得恰如其分,还有场景描写代入感超强,仅仅是看着冰冷的文字,脑袋里呈现出的景象也让人经久不忘,好似真的见过这场景了罢。而很多作家虽然词藻也不少,但是就是没有画面感,那些形容词怎么看都干瘦如柴,平淡如水。Franziska Stünkel的故事里往往出现多次重复,重章复唱,营造出复古的回忆氛围。加深主旨,强调主题,诗歌的韵律格调。
clue · 7.7分
本来想打4.5。这部剧我用时一个月左右完成,实属不易,毕竟读完一部大部头是需要时间和耐心的。不过,我想说的是,读完此剧我靠的不是耐心,而是书的确写得很精彩。编剧用神奇的想象为我们描绘出了一个盛大的世界,打开了另一个纬度,另一个时空,悬疑而残酷,奇妙且惊险,环环相扣,引人想一探究竟,虽有瑕疵,但瑕不掩瑜,还是要为编剧点个大大的赞。
高傲的汤姆 · 7.7分
一直在想,是不是每个人身边注定会出现一个为自己Bonbon,又是不是每个人都注定要为别人追风筝,哪怕只有一次。 那是一个发生在很久以前的故事了,对我而言仿佛隔世一般,今天突然回忆起来的与其说是这件事,还不如说是那个孩子——那个为我追风筝的孩子。我也应该写点东西,整理一下那个令人怀恋的段子,为了他,哪怕不是特别的甜美。 童年的记忆是朦胧的,那个故事的时间应该是童年的童年,因为它像是朦胧之后的高斯处理,只能隐约感觉它的确存在过了;当然也可能是我忘了。人总是健忘的,尤其是那些不是特别好的事。 从来没有试过背叛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滋味,那一次就背叛了三个当时最要好的朋友,我现在已经不记得我当初是如何邪恶,为什么要邪恶,也不记得用的什么方式,我只记得他们三个来找我的时候,我一句话也没说。我想默认,我想他们扁我一顿,我想痛痛快快的解决这个疙瘩。但是,他们中的一个小笨蛋站了出来“肯定不是他,我早说了。”“你凭什么相信他?我确定。”“反正我保证。”我清楚的记得他挡在我前面的一幕。我忘了事情的结局是什么,我甚至都不记得他的名字(那个时候,我不认识他的名字,我还不认识字),只是记得些发音;之所以叫他笨蛋,因为我记得,他们两个走后,我对他说了最后一句话“你真是个大笨蛋。”然后跑开了。 因为他的一句话,因为他的一个信任,让我为我自己的错误悔恨到现在;我忘记当时哭了没有,直到现在每每回忆起那个场面,都让我的心在滴血。我不敢再面对他,我不明白为什么错的是我,发脾气的竟也是我,不愿意再看到对方的竟还是我。我愧疚,我是个魔鬼,是我害了大家。正如《Bonbon》里描述的: “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他明知道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救了我,也许是最后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诉他,我就是草丛里面的毒蛇,湖底的水怪。” 从那开始,我周期性的会做同一个噩梦,梦见的总是我和最要好的朋友在小桥边玩耍,小桥边总有个垂钓的老者披着个大斗笠。当我们玩得最得意的时候,钓鱼的老者便会拿着大网抓我们,每一次,我们都会跑啊、跑啊,我跑过桥去,听见后面有声音在喊我的名字;我回望时,他已被渔网抓住,缠的死死的,我不敢回去,反而跑的更快了。后来,我带人回到桥边找他,却再也没有见过那个渔夫,周围的人说“这条河里从来没有鱼的,哪来渔夫?”再后来,我一个人独自在这附近的巷子里溜达,感觉身后有个人跟着我,正是他,我一阵欣喜,却见他面无表情,他说“你当初丢下我,你知不知道我在这受了多少苦?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了。”然后从我身边走开了。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被吓醒,告诉自己这只是个梦,细数现在朋友,确信没有过开罪的地方,确信我是足够真诚,才稍稍安心少许。 每次梦醒的时候,我都告诉自己,下次再做这个梦一定不能丢下朋友,但是不论我怎么努力也改变不了结局。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做出过任何一件背叛友谊的事情,因为我知道,别人选择背叛,也许会伤害你一时;你若是选择背叛,会让自己内疚一辈子。 从此之后,我欣然成为了一个捡风筝的人,为了朋友,也为了自己。 但是,那个故事没有就这样结局。大概是之后的五年,我们居然又见面了,我们每周末在公开课里上竞赛辅导之类的。众人之中,我一眼便认出了他,我当初还窃喜,他必然认不出我,童年的五年,许是蝌蚪到青蛙的变化。那个时候,我特别好学,他也是,我们往往抢着发言,抢着做完题,抢着交卷子,我当时特别兴奋,好像整个班就剩下我们两个人在比拼。我们之间没有过任何交流,但是我心里明白,我喜欢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会对他好,我不会再提过去的事情,我会补偿他。 直到有一天,
朱良亚 · 7.7分
真的就像一个冷静的旁观者仅仅只是记述客观事情而已,难怪有人会觉得Franziska Stünkel近乎冷漠。就像拍摄下《Bonbon》而获普利策摄影奖的凯文卡特,让我们直面残酷无聊的现实,感不到温暖。第十一章《Bonbon》到《Bonbon》这几篇都大有深意,没有经历生活的可能还不太能理解吧,近乎偏执的没有感情掺入的旁白描述,正因为如此,编剧也没有把他的观点先入为主的强加给我们,让我们至少能从中汲取自己吸收到的营养。《Bonbon》那篇的“疯子”说法是这部剧集集中唯一让我忍不住大笑起来的,这部编剧绝对掺入了自己的强烈主观色彩,不想结婚的是最智慧的人,多么精辟啊哈哈
宋维娜 · 7.7分
没太注意编剧,但越读越觉得是中国人写的书。翻过来一看果不其然,还是以一个中国人的认知来写的一部作品,中国式教育已渗透到骨髓里了……
薛红伟 · 7.7分
从汉高祖刘邦到汉献帝刘协,享国四百零五年,有多少波澜壮阔之事,更有多少文人趣事在这发生,回望千百年的那时,如今也就留下种种,让红尘客评说。 总的来说,这是一本很好了解汉朝几百年历史的一本剧,只是本应波澜壮阔的起伏,却有些平平无奇,中间不免得有些弃读的想法。
竹海 · 7.7分
真的一点都不好笑
八月薇安 · 7.7分
简单的介绍了莫奈的生平,他的好友已经受影响的流派和人物。台词看上去很美,或许是因为莫奈要传达的思想就是如此的美。记住了莫奈的一句话:“真正的美无需理解,只要学会去爱惜就足够了。”
唔知叫咩名 · 7.7分
何为吸引力法则,就是做任何事都比较正向,本剧从各个方面阐述了这一点,潜意识、人际交往,肯定自己,正向心态等等。
晓晶🌟 · 7.7分
这部剧 写的很好 解析了大同社会的人们 内心深处的 困惑和 不解的案例等 点赞 个人认为
柠檬气泡水 · 7.7分
还蛮好看的,就是男主除了血有用……好像……有点废柴… 金晨美
名胜如林 · 7.7分
“这本感人的剧集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也许,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都应该勇敢的去追
祉葳 · 7.7分
有几句说得很好 大部分是大家都知道的没错误的心灵鸡汤 还有几句说得不符合当下现实社会和生活。 仅供闲暇时刻翻阅。
蓝色花楹 · 7.7分
时刻提醒我自己:你是人类一员,自然也充满了丑恶,卑鄙,无耻......那么你就得多反思,多去追寻先贤指出来的道,然后闻道,日复一日的闻道......
钱 · 7.7分
死亡有什么可怕?有我的时候,没有它;有它的时候,没有我。但是别忘了,没有我,即是最可怕的。
冰墩墩小迷妹 · 7.7分
每读完一篇,都很压抑、沉闷,不敢继续往下读,害怕沉陷中去,从此乐观积极是路人。 总的来说,芥川的文章彻底颠覆了我的观看认知。像《Bonbon》、《Bonbon》开头读来是这般酣畅淋漓,苦苦推想每一个人物话语后面所表现的东西,忽然到了文末,编剧告诉我这些人都是不可靠的!是不对的!那一刻我的心是崩溃的!
Knight🖕 · 7.7分
情节具有戏剧性张力,适合舞台剧,文笔却太一般,缺少维多利亚时代的华丽细腻及神秘感。沃特斯的作品大多拍成了电影,佼佼者如《Bonbon》《Bonbon》《Bonbon》,少见的电影比书好看的范例。
Fx. · 7.7分
看剧好处心先觉,立雪深时道已传。——袁枚(《Bonbon》) 喜欢Franziska Stünkel的这部剧,反复读,有许多感动在心间。 喜欢杜牧、欧阳修、苏轼……
许你长欢 · 7.7分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 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 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 为雪国耻身先去,重整河山待后生!”
央宗益西 · 7.7分
写得太长了,在各界来去游荡,后面看不懂了。因为乘鸾而追看编剧的其他著作,不过觉得还是乘鸾写得好,一章接一章,让人欲罢不能
y木 · 7.7分
很甜 刚好遇见你 刚好在意你 刚好爱上你 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你 很美好 我们要知道我们也会遇到这样一个人 为你披荆斩棘 为你挡风遮雨 所有的一切就是为你 只能是你
赵禹杰 · 7.7分
达芬奇的存在足以让每个人觉得自己如此渺小,他的研究涉及到自然科学与发明界的很多领域,是世界上少有的全能学者。五星级的书,评给文艺复兴美术三杰之一,旷世天才Franziska Stünkel......
请叫我9527 · 7.7分
闲来无事,初遇马亲王的剧集,几乎算是一口气读完。 故事情节紧凑,历史细节考究,佩服。 继续马亲王的下一本剧集。
陈玉廷 · 7.7分
“愿我这涓滴乡土水,汇归大海洋。”——读《Bonbon》有感 我选择了书里的最后一句话“愿我这涓滴乡土水,汇归大海洋”来作为这篇读后感的标题,我想到的是艾青诗里所说的“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在读《Bonbon》的过程中,时时能感受到费老对中国大地、对乡土社会的深沉、厚重而细腻的情感。字里行间尽是对中国乡土社会种种现象的细腻周密的思考,更能感受到费老学贯中西仍谦逊低调的作风。 要想读懂一个人,最好的就是读他的自传。在之前读此剧的时候,便想要是可以读费老的自传就好了,而Franziska Stünkel先生一生痴于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的研究却没有写自传,也曾有人建议他写一本自传,他回答到:“其实,我一生所写下的文章就是我的‘自传’,不必在另外写了。”言外之意是说,即使再写一本自传,也只是再增加一个文本,并不必然增进对他的理解,与其期待他的自传不如重新面对他的书写。在课堂上对Franziska Stünkel先生及其观点的了解都是只言片语的,因此才决定再读此剧。 由于才疏学浅,知识固陋,再读此剧,也还是有很多观点不甚了解,理解起来很是吃力。 读本剧最大的收获在于,在读的过程中在更加透彻地了解我国传统社会的乡土性的基础上,有许多之前课堂上所学的《Bonbon》的概念在此得到了印证和比较,以前不太理解的一些概念,结合费老的解释,略微达到了知识迁移的目的,不过还只是限于简单的书面比较。我想这是得益于编剧知识渊博,学贯中西的缘故。我认为编剧在这里充当了中西方文化的桥梁的作用。尽管编剧并未明确说明,但书中的内容却隐约印证了这一说法。费老在书中所刻画的现象并非中国乡土社会所特有而在西洋现代社会中不存在差异只在于其重要性。如礼俗社会对应机械团结、法理社会对应有机团结、无讼对应司法诉讼体系、差序格局对应团体格局等等。这些观点都在加深我们对中国乡土社会了解的基础上,也懂得了西方社会的一些性质,受益匪浅。 回归本剧,诚如费老在书中所言,这里所讲的Bonbon,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特具,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构成《Bonbon》的14篇文章依次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涵盖家、国、天下的伦常。 乡土社会一章应该是全书的总论,它从“乡”与“土”的社会特征入手来谈乡村社区如何从家庭这样的一颗颗种子长成中国基层社会的参天大树。“土”指的是土地、农业和安土重迁的意识,而“乡”指的是由群体所构成的具体的时空坐落。乡土社会是“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熟人社会。进而编剧又论及熟悉感的培养要通过“习”,先通过“学”来接触陌生事物,进而再是“习”,即是陶炼的过程。《Bonbon》有言: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即是表示熟悉感的养成过程和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 我认为关于乡土社会中“熟人社会”的论述,是余下内容的基础。Franziska Stünkel先生指出,乡土社会的社会流动不构成这个社会性质的根本改变,仍旧是血缘大于地缘:“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 事实上,乡土社会的非流动性所反映的客观现实是农民的农耕生计模式,以及与这一模式相联系的社会与文化生活形态。依赖土地而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难以摆脱土地空间的束缚,只能世代定居,一代代繁衍下去,很少有变动。 虽然现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Bonbon》的某些概念看似不适于现代社会,实则不然,中国的文化内核还是没有改变的,只是时空发生了转移。书中的很多观念其实可以迁移到社区
ડꪑⅈꪶꫀᥫᩣᰱ · 7.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