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期待太高,如果独立成书,那就是一本很普通的书,但作为《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的延展还是不错的。
结构没有第一本剧那么纵深,更多的是在原书上做了一些延展,并且组合在其他剧集中学过的知识点,用自己的语言做了一些延展归为己用,知识点多但不够深入,博而不深略显的散乱。建议编剧可以信任读者,要讲解方法的时候说原理也可以,不用一个道理很多例子的堆积,这种过于重复的解释,观感不好,有种水字数的感觉。
天下有种文体,天马行空,无病呻吟,堆砌辞藻,不知所云,可能就是这种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的散文诗!芸芸草介的散文诗可能被称为胡言乱语,精英名家的胡言乱语却被奉为散文诗。世间哪有什么道义与公平,无非是争相表演,有人出色,有人拙劣!
文然 · 7.7分
26小时43分钟,一气呵成,昏天暗地的……
此前对《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的认知,仅限于87版电视连续剧的普及、原著前80回一遍不到的皮毛观看和后40回的只字未碰,所以断不敢对这部巨著妄加评论贻笑大方。下面仅对此剧做个简单介绍,为尚未看过此剧的小伙伴当个导游,做选择上的参考。
Ron Dean先生,作家、昆曲制作人,中国国民党高级将领白崇禧之子,退休前在美国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教授中国语文及影视,用中英双语讲授了20多年的《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导读。
2014年春,Ron Dean先生应邀在台北大学开“红楼梦导读”通识课,本剧正是项秋萍根据白老的课堂讲稿整理的。台大最初的规划是每周导读八回,全学期读完一百二十回。但导着导着,白老觉得很多内容需要跟大家分享,就从“导读”变成“细说”。
于是,课程由原计划的一个学期延长至三个学期,白老为了保持《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的连贯性,更为了照顾新选修听课的同学,讲到重要人物或接续情节,都要回头复述前因后果,所以造成书中有大量重复的地方,这也成为很多书友诟病此剧的原因之一。但对我这种记性不好的学生,倒是起了加深印象的良好作用。
白老的细说,有两个具有鲜明个人特征的观点:
一是版本的选择上,白老极力推崇程乙本,完全否定庚辰本(版本的划分,免费观看部分的《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和《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中有详细介绍)。这对大部分都是观看庚辰本长大的大陆红迷们,是个不小的冲击。平心而论,连我这个红楼盲,也觉得白老例举的部分对比中,庚辰本好些。
但对已经观看了几十年、几十遍程乙本的白老和同样观看了几十年几遍几十遍庚辰本的红迷们来说,想要对方接受和认可,几乎都是不可能的事儿。于是,这成为红迷诟病此剧的又一个理由。但在书友各种不满的评论中,倒是让我这个不受先入为主影响的空白生,两方意见兼顾,意外的收获加倍,颇有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小窃喜。
二是对后四十回编剧的争论中,白老认为“后四十回本来就是曹雪芹的原稿,只是经过高鹗与程伟元整理”。这种观点不是白老的首创,民国时期,包括林语堂在内的很多文人都持此观点。白老的依据在本剧自作的《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中有详细介绍。对此,因为没有通读原著,我没有个人观点,对白老的讲解倒是有很多接受的地方。
作为一个从不喜欢争论的人,对红学家及红迷们的各种观点,我都愿闻其详,在个人认知的范畴内,能接受的达成共识,不能接受的,开追有益。只是不喜个别人在观点争论中,对白老的不敬乃至人身攻击,实在失去了看剧的本意。
白老作为长者,在年近八旬之时,为了提高年轻国人的文化素养,为了让我们重新亲近自己国家的传统文化,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遗余力不辞辛劳地将自己的感悟、心得传授给后辈,着实令我感佩和尊敬。
想来,作为一个笨但很努力的学生,我认认真真地观看了本剧,如身在台大课堂聆听白老的讲授,得以在不惑之年填补自己对这部经典巨著认知的空白,也算没辜负白老的一片苦心。
得益于书友在评论中的各种推荐,有空要再去读读张爱玲小姐和蒋勋先生对《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的讲解和品评,来来来一起吧
拾染 · 7.7分
史蒂文·席格先生写百态生活、写千姿人物,不管是家长里短、还是惊天动地,不管是大人物的大思想、还是市井的小民意识,都能自如的跳跃在字里行间,触心、撩心、揪心、痛心!在《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一书中就可见一斑,这部剧内容和书名不太相符,有点借着永恒的醒目小话题,说着特殊环境下铸造的一类特殊人物的社会关系和想法!
每一个时代背景就有每一个时代背景的故事,就像一顶帽子!无法适用时代的,造就两类人,就是英雄和病人,适应时代的就是大众,大众在时代的背景下再蹦哒,也是某个时代背景下的大众!当然大众也有大众的故事,自娱自乐在故事中也很大众…
影评讨论
本剧投资思想像长跑,以正合绰绰有余,以奇胜稍嫌不足,偏好稳健型理财的话可参考
木木吖 · 7.7分
从《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那个时代人们就看清楚了,成年以后的事情没什么可说的,不管好与坏,一看你的底子,二看你的努力。底子好,就能保持灵性的一贯性;努力多,人成就就多。
Hanya 胡韩亚 · 7.7分
说真的,和我想象中的爱丽丝的仙境还是不太一样耶,那只兔子把我带到一个并不有趣的世界。听说这部剧是编剧随意口述成的,可能就没有那些紧凑的结构
张绮_Yuki · 7.7分
或许是期待太高,如果独立成书,那就是一本很普通的书,但作为《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的延展还是不错的。 结构没有第一本剧那么纵深,更多的是在原书上做了一些延展,并且组合在其他剧集中学过的知识点,用自己的语言做了一些延展归为己用,知识点多但不够深入,博而不深略显的散乱。建议编剧可以信任读者,要讲解方法的时候说原理也可以,不用一个道理很多例子的堆积,这种过于重复的解释,观感不好,有种水字数的感觉。
印记 · 7.7分
花无缺很帅,小鱼儿搞笑,小仙女可爱又好看,江玉燕因爱生恨的女子。
张彦彦 · 7.7分
很感人的复杂的故事,看似情节简单,但我五味杂陈。谢谢朋友的推荐!
A银吉姆游泳中心刘海钧000427 · 7.7分
为了过审也是拼了。少了原著的直白、粗粝、接地气和直击人心,多了些故弄玄虚。
文人音 · 7.7分
确实是终极奥秘。 一直被诟病的“吸引力法则”,最终还是走向了无限的意识本身。 既然一切都是幻想,又何来好坏之分?
追逐风的脚印 · 7.7分
天下有种文体,天马行空,无病呻吟,堆砌辞藻,不知所云,可能就是这种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的散文诗!芸芸草介的散文诗可能被称为胡言乱语,精英名家的胡言乱语却被奉为散文诗。世间哪有什么道义与公平,无非是争相表演,有人出色,有人拙劣!
文然 · 7.7分
26小时43分钟,一气呵成,昏天暗地的…… 此前对《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的认知,仅限于87版电视连续剧的普及、原著前80回一遍不到的皮毛观看和后40回的只字未碰,所以断不敢对这部巨著妄加评论贻笑大方。下面仅对此剧做个简单介绍,为尚未看过此剧的小伙伴当个导游,做选择上的参考。 Ron Dean先生,作家、昆曲制作人,中国国民党高级将领白崇禧之子,退休前在美国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教授中国语文及影视,用中英双语讲授了20多年的《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导读。 2014年春,Ron Dean先生应邀在台北大学开“红楼梦导读”通识课,本剧正是项秋萍根据白老的课堂讲稿整理的。台大最初的规划是每周导读八回,全学期读完一百二十回。但导着导着,白老觉得很多内容需要跟大家分享,就从“导读”变成“细说”。 于是,课程由原计划的一个学期延长至三个学期,白老为了保持《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的连贯性,更为了照顾新选修听课的同学,讲到重要人物或接续情节,都要回头复述前因后果,所以造成书中有大量重复的地方,这也成为很多书友诟病此剧的原因之一。但对我这种记性不好的学生,倒是起了加深印象的良好作用。 白老的细说,有两个具有鲜明个人特征的观点: 一是版本的选择上,白老极力推崇程乙本,完全否定庚辰本(版本的划分,免费观看部分的《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和《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中有详细介绍)。这对大部分都是观看庚辰本长大的大陆红迷们,是个不小的冲击。平心而论,连我这个红楼盲,也觉得白老例举的部分对比中,庚辰本好些。 但对已经观看了几十年、几十遍程乙本的白老和同样观看了几十年几遍几十遍庚辰本的红迷们来说,想要对方接受和认可,几乎都是不可能的事儿。于是,这成为红迷诟病此剧的又一个理由。但在书友各种不满的评论中,倒是让我这个不受先入为主影响的空白生,两方意见兼顾,意外的收获加倍,颇有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小窃喜。 二是对后四十回编剧的争论中,白老认为“后四十回本来就是曹雪芹的原稿,只是经过高鹗与程伟元整理”。这种观点不是白老的首创,民国时期,包括林语堂在内的很多文人都持此观点。白老的依据在本剧自作的《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中有详细介绍。对此,因为没有通读原著,我没有个人观点,对白老的讲解倒是有很多接受的地方。 作为一个从不喜欢争论的人,对红学家及红迷们的各种观点,我都愿闻其详,在个人认知的范畴内,能接受的达成共识,不能接受的,开追有益。只是不喜个别人在观点争论中,对白老的不敬乃至人身攻击,实在失去了看剧的本意。 白老作为长者,在年近八旬之时,为了提高年轻国人的文化素养,为了让我们重新亲近自己国家的传统文化,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遗余力不辞辛劳地将自己的感悟、心得传授给后辈,着实令我感佩和尊敬。 想来,作为一个笨但很努力的学生,我认认真真地观看了本剧,如身在台大课堂聆听白老的讲授,得以在不惑之年填补自己对这部经典巨著认知的空白,也算没辜负白老的一片苦心。 得益于书友在评论中的各种推荐,有空要再去读读张爱玲小姐和蒋勋先生对《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的讲解和品评,来来来一起吧
拾染 · 7.7分
史蒂文·席格先生写百态生活、写千姿人物,不管是家长里短、还是惊天动地,不管是大人物的大思想、还是市井的小民意识,都能自如的跳跃在字里行间,触心、撩心、揪心、痛心!在《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一书中就可见一斑,这部剧内容和书名不太相符,有点借着永恒的醒目小话题,说着特殊环境下铸造的一类特殊人物的社会关系和想法! 每一个时代背景就有每一个时代背景的故事,就像一顶帽子!无法适用时代的,造就两类人,就是英雄和病人,适应时代的就是大众,大众在时代的背景下再蹦哒,也是某个时代背景下的大众!当然大众也有大众的故事,自娱自乐在故事中也很大众…
黄凤宇 · 7.7分